关于加强2016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2016 届毕业生已全面进入顶岗实习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顶岗实习环节的管理,提高学生顶岗实习质量,各教学部门应按照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实习任务及实习期间安全保障等工作,加强对顶岗实习各环节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 、全面落实顶岗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统筹工作。为保证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部门务必认真做好顶岗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配备工作,做到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学生一一对应,没有遗漏。各教学部门尽快填写完成顶岗实习学生、实习企业(单位)、指导教师安排情况汇总表。
2 、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与管理。教学各院部应保持与实习企业(单位)的联络与沟通,定期巡视学生实习情况,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校内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要充分沟通学生实习岗位及工作任务,认真编制顶岗实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落实实习任务,尤其在实习初期对学生做好以安全教育为重点的岗前培训工作。
3 、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选择。各专业应挑选责任心、专业实践能力、管理能力强的教师来担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习指导每月应至少实地探访2次,每周应通讯联系至少两次,并做好指导记录、留存指导资料。
4 、确保每位学生有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单位以学校推荐为主,严格禁止出现学生放假回家的实习方式。
5 、 2 月底至5月底为实施顶岗实习、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开展毕业设计的时间,6月初到6月中下旬为顶岗实习汇报、毕业设计答辩、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时间。学生提交成果包含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特殊情况下无法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者可以只提交顶岗实习报告。每个专业班级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实习成果两份供教务处存档,其余实习资料由各教学部门留存。
6 、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答辩和成绩鉴定。
请各教学部门于3月10日下班前, 报送 “ 顶岗实习统计表 ” (见附件)到教务处,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纸质材料需要部门领导签字;电子版材料请 发送至 zxn@bgy.edu.cn。
联系人:张仙妮 ( 教务处 107 办公室,电话: 1124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