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实训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关于开展实习实训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有 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实习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结合我校实习实训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实习实训自查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对照教育部办公厅通知中的“五个是否”深入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总结实习实训经验做法,围绕“五个是否”撰写自查报告,请于6月9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张爱中老师微信。
同时,各教学单位提炼创新培养模式,梳理配套政策制度和企业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评价的方法,形成持续改进实习实训管理的长效机制。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