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一涵的退学决定书 (北工院教字〔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7-02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北工院教字〔2026〕3号
关于揭一涵的退学决定书
揭一涵,男,文法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2351班学生。该生未经批准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中职阶段有26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其中20门课程成绩为缺课、缺考),且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采集毕业照片,视为自动放弃中职毕业资格,导致学校无法在北京市中职学籍系统为其申请结业。
根据《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职成〔2020〕3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和第三款“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北工职院政发〔2017〕21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五年制中职阶段学生累计不合格课程达到八门(含八门以上)”和第五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揭一涵已达到退学条件。经2026年7月2日学校学籍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决定予以揭一涵退学处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退学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6年7月2日起至7月8日结束。
揭一涵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办理退学手续且未提出申诉者,视为自动退学。
特此决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