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教学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
学校将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 12 月 12 日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及方式与 2013-2014 学年第二学期基本相同。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两种方式。将检查工作融入日常教学工作之中,并突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同时,检查组将随机进教室及实训室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等。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第 11 、 12 周( 11 月 24 日— 12 月 5 日)各教学院(系、部)自查。 2 、第 13 周( 12 月 8 日— 12 月 12 日)学校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情况: 1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和实施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表以及执行教学进度情况;任课教师教案情况。 2 、实践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本学期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课程标准、任务书或计划书,实践教材或指导书是否符合要求;实践课程安排及落实情况;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资料、工件、作业布置批改及成绩记载情况;校内外实训基地使用情况记录及工作台账。 3 、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包括:顶岗实习安排、教师指导记录及教学院(系、部)检查情况等。
(二)教学研究与管理情况: 1 、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等。 2 、各教学院(系、部)在处理“日常教学与学生技能大赛”关系方面的具体做法。 3 、实验、实训室业余时间开放的具体措施。 4 、对本部门青年教师培养的具体做法。 5 、各教学院(系、部)教学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三、具体要求
1 、各教学院(系、部)将以上自查原始材料(本学期第 1--10 周)集中、归类,备查。(注:若为电子教案,不需要打印。在电子教案文件夹名称上,注明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信息,统一由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2 、各教学院(系、部)在自查基础上,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于 12 月 30 日前送交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sjcj@bgy.edu.cn 。
本次教学检查既是本学期的一项常规性教学工作,又是对我校整体教学工作情况的基础性调研。各教学院(系、部)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自查,按时提交各种检查资料和表格。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本部门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4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