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5名学生的退学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0-14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北工院教字〔2025〕5号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5名学生的退学决定书
建筑装饰2331班霍佳怡、工程造价2431班李拓、工程造价2422班刘鑫宇、信息安全2431班宋奕帆、大数据会计2451班张雨博等5名学生未经批准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款、《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职成〔2020〕3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款,以上5名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已进行合法性审查,情况属实。经2025年校长办公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对这5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利用学校教务处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30日,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结束。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决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主题词:学籍 退学 决定书
抄送:各学院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