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佳良等11名学生的退学决定书 (北工院教字〔2026〕4号)
发布时间:2026-07-02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北工院教字〔2026〕4号
关于周佳良等11名学生的退学决定书
2010级周佳良,2011级赵赫,2012级宋海瑞、岳梦楠,2013级李勇、贺军军、尹旭杰、张纪宁,2014级刘杨、马瑞涌等10名学生休学期满超过8年未办理复学手续,2017级武悦擅自离校超过8年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根据《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职成〔2020〕3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和第四款“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北工职院政发〔2017〕21号)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和第五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周佳良等11名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经2026年7月2日学校学籍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决定予以周佳良等11名学生退学处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退学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6年7月2日起至7月8日结束。
周佳良等11名学生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办理退学手续且未提出申诉者,视为自动退学。
特此决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