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院组织专家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精神和具体规范要求,对贯通培养人才方案(2015年版)进行了审核,请各学院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组织相关教学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反馈进一步修订,通知如下:
一、按《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格式统一规范;
二、规范使用2015年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专业简介中规定的**码;
三、人才培养规格统一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进行表述;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参照近年来人社部相关证书目录统一规范,尤其是取消的证书不可再作要求;
四、部分专业无课程结构表、学分比例分配表、教学进程表、核心课程介绍,请进一步补充完善;
五、请进一步规范学分,课堂教学为16学时为1学分,实习实训等专业实践环节的教学,每周计1学分;
六、进一步明确对接院校、对接专业;
七、请于下周五(11月25日)之前完成修订并由院长或副院长审核,将纸质版报教务处统一排版;
八、院长或副院长最后审定并签字,教务处统一印刷。
教务处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