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2期末考试试卷上交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各院系部:
1
、请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包括专、兼职)做好期末
考试试卷上交工作(纸质
A
、
B
卷)。
2
、上交试卷范围为第
15
周
-19
周,具体见附表
1
(“
2014-2015-2
学期考试课程安排表”)。
3
、期末考试试卷请于
6
月
5
日(第十三周)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许鹏老师处,并请教学秘书填写考试试卷统计表,见附表
2
(“
2014-2015-2
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
)。
注意:试卷中的考试课程名称必须与“2014-2015-2学期考试课程安排表”中的课程名称一致。
附表1: 2014-2015-2考试课程表(通知).xlsx
附表2: 2014-2015-2试卷统计表.docx
教务处
201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