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2期末考试试卷上交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各院系部: 
  1 
  、请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包括专、兼职)做好期末 
  考试试卷上交工作(纸质 
  A 
  、 
  B 
  卷)。 
  2 
  、上交试卷范围为第 
  15 
  周 
  -19 
  周,具体见附表 
  1 
  (“ 
  2014-2015-2 
  学期考试课程安排表”)。 
  3 
  、期末考试试卷请于 
  6 
  月 
  5 
  日(第十三周)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许鹏老师处,并请教学秘书填写考试试卷统计表,见附表 
  2 
  (“ 
  2014-2015-2 
  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 
  )。 
  
			
			
			
			
			
			
			       注意:试卷中的考试课程名称必须与“2014-2015-2学期考试课程安排表”中的课程名称一致。
附表1: 2014-2015-2考试课程表(通知).xlsx
附表2: 2014-2015-2试卷统计表.docx
教务处
2015 年 5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