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职成〔2020〕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4〕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5〕3号),以及《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北工院政发〔2024〕44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高职学生:2025级三年制普通高职学生(可以跨专业大类转专业),2025级二年制“3+2”高职段学生(只能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2022级五年一贯制高职段学生(只能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2.中职学生:2025级五年一贯制和七年高本贯通中职段学生(可以跨专业大类转专业),2024级五年一贯制和七年高本贯通中职段学生(只能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二、基本原则
1.在我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生自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生在学习期间只有1次转专业机会,原则上学生只能转入相同学制同一年级其他专业班级。七年高本贯通学生的中考成绩需高于拟转入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三、转专业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的个体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我校其他专业学习。学生应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创业总结、创新创业类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等证明材料。
已经享受国家或本市免学费政策的特殊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士官班学生转专业执行《关于印发“海军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工院政发〔2018〕8号)。
四、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核同意,由转入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批准。
1.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同意。
第16周(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高职学生填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中职学生填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和《北京市普通中专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所属学院(转出学院),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
2.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向转入学院提出申请,转入学院审核同意。
第17周(2025年12月29日至31日),学生将转出学院审核同意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对学生的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本专业培养要求且本专业有培养能力的,可以转入。转入学院在转入专业不得自行增设班级的前提下,根据专业要求、专业教学资源等情况,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择优录取,确定拟接收学生转入专业及班级,填写《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4)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5)。
3.转入学院报教务处批准,教务处进行网上公示并下发文件。
第18周(2026年1月5日至9日),转入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批准,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第19周(2026年1月12日至16日),教务处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教务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下发转专业文件。
4.转出学院根据转专业文件通知学生在线办理转专业手续。
下学期开学前(2026年1月17日至2月27日),学生通过企业微信或学校官网在线发起转专业申请。(1)企业微信-工作台-学籍管理类-转专业申请;(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办事大厅-流程中心-学籍管理类-转专业申请。
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2026年3月2日至6日),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新专业班级报到并正常上课。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2.在转专业工作期间,学生继续在原专业班级学习。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按时缴纳学费,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3.转入和转出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工作,指导和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
六、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联系人:机电工程学院王旭辉,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高歌,信息工程学院曹英国,文法与管理学院张澔,城市安全学院葛媛娣,基础教育学院解竣文
教务处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801082 办公地点:厚德楼124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18日
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转入学院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