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轼钧的退学决定书(北工院教务处〔2026〕19号)
发布时间:2026-10-30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北工院教务处〔202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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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决定书
武轼钧,男,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应用2531班学生。自2025年9月24日起至今,该生未经批准连续超过一年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已无法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和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以及《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北工职院政发〔2017〕21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在校时间(含休学)超过其学制2年时未完成学业”和第五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武轼钧已达到退学条件。经2026年校长办公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予以武轼钧退学处理,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利用学校教务处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28日结束。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决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