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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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依据我校党政办公室 2015 9 24 日《关于 2015 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特对我校国庆放假前后教学任务及其落实时间安排说明如下: 一、教学部门国庆节放假时间,严格依照学校办公室正式放假通知执行。教学部门的教学进程表中的国庆机动周,具体日期是按照学校的放假调整而机动的。 二、本学期的机动周为第四周,而实际国庆节放假日期跨在第三周、第四周之间,不是一个完整的教学周。因此,教学任务及其具体时间必须相应进行机动调整。 具体如下: 1 、第三周的星期一、二、三,以及第四周的星期四、五、六,合计 6 天时间(即 9 28 29 30 日,以及 10 8 9 10 日),执行教学进程表中第三周的教学任务(包含实践课、劳动课等); 2 、其中, 10 10 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星期三的课(对于单双周的课程,补上“双周”的课)。 三、请相关教师注意上课时间调整,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四、增加的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五、请各教学部门提前将上课时间安排通知教师、学生。   教务处 2015 9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