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8
各教学部门:
依据我校党政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24
日《关于
2015
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特对我校国庆放假前后教学任务及其落实时间安排说明如下:
一、教学部门国庆节放假时间,严格依照学校办公室正式放假通知执行。教学部门的教学进程表中的国庆机动周,具体日期是按照学校的放假调整而机动的。
二、本学期的机动周为第四周,而实际国庆节放假日期跨在第三周、第四周之间,不是一个完整的教学周。因此,教学任务及其具体时间必须相应进行机动调整。
具体如下:
1
、第三周的星期一、二、三,以及第四周的星期四、五、六,合计
6
天时间(即
9
月
28
、
29
、
30
日,以及
10
月
8
、
9
、
10
日),执行教学进程表中第三周的教学任务(包含实践课、劳动课等);
2
、其中,
10
月
10
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星期三的课(对于单双周的课程,补上“双周”的课)。
三、请相关教师注意上课时间调整,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四、增加的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五、请各教学部门提前将上课时间安排通知教师、学生。
教务处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