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7
			
			
				
 
 
    
  各教学部门: 
  教学部门国庆节放假时间,严格依照学校办公室正式放假通知执行。教学部门的教学进程表中的国庆机动周,具体日期是按照学校的放假调整而机动的。本学期的机动周为第三周。 
  依据学校 
  2016 
  年 
  9 
  月 
  26 
  日《关于 
  2016 
  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特对教学部门国庆节前后教学任务调整安排作出详细说明。 
  具体如下: 
  1 
  、新生与老生一样, 
  10 
  月 
  8 
  、 
  9 
  日号分别上课表周四、五的课。 
  10 
  月 
  8 
  日(星期六)上星期四的课、 
  10 
  月 
  9 
  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对于单双周的课程,补上 
  “ 
  单周 
  ” 
  的课)。 
  这两天的任务为新增教学任务。 
  2 
  、 
  10 
  月 
  8 
  日(星期六)、 
  10 
  月 
  9 
  日(星期日)两天的劳动课,由教学进程表中第四周为劳动周的班级承担。 
  3 
  、第四周安排有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任务的班级,需要额外增加实习任务的,请提前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安排及计划备案。这样可以利用 
  10 
  月 
  8 
  、 
  9 
  号,提前开始实习。 
  以上调整增加的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请各教学部门提前将上课时间安排通知教师、学生。请相关教师注意上课时间调整,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教务处 
  2016 
  年 
  9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