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7
各教学部门:
教学部门国庆节放假时间,严格依照学校办公室正式放假通知执行。教学部门的教学进程表中的国庆机动周,具体日期是按照学校的放假调整而机动的。本学期的机动周为第三周。
依据学校
2016
年
9
月
26
日《关于
2016
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特对教学部门国庆节前后教学任务调整安排作出详细说明。
具体如下:
1
、新生与老生一样,
10
月
8
、
9
日号分别上课表周四、五的课。
10
月
8
日(星期六)上星期四的课、
10
月
9
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对于单双周的课程,补上
“
单周
”
的课)。
这两天的任务为新增教学任务。
2
、
10
月
8
日(星期六)、
10
月
9
日(星期日)两天的劳动课,由教学进程表中第四周为劳动周的班级承担。
3
、第四周安排有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任务的班级,需要额外增加实习任务的,请提前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安排及计划备案。这样可以利用
10
月
8
、
9
号,提前开始实习。
以上调整增加的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请各教学部门提前将上课时间安排通知教师、学生。请相关教师注意上课时间调整,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教务处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