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1期末考试试卷上交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各院部:
1 、请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教研室主任及教师(包括专、兼职)做好期末考试试卷上交工作(纸质 A 、 B 卷)。
2 、上交试卷范围为第 15 周 -19 周(14周之前的考试已安排),具体见附表 1 (“ 2018-2019-1 学期考试课程安排表”)。
3 、期末考试试卷请于 12 月 29 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张晓明老师处,并请教学秘书填写考试试卷统计表,见附表 2 (“ 2018-2019-1 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 )。
注意: 试卷中的考试课程名称必须与 “ 2018-2019-1 学期考试课程安排表”中的课程名称一致。
教务处
2018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