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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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课程教学计划等教学资料提交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

课程教学计划等资料是教学任务具体实施必需的教学指导文件,各教学院(系、部)领导及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履行审核程序、把好关,及时提交。特对提交资料说明如下: 

  一、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等资料  

1  .提交“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计划汇总表”  电子版于第一周周五(  2016  年  3  月  4  日)下班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到教务处邮箱  jwc@bgy.edu.cn  ,纸质版两份,一份于第一周周五(  2016年3月4日  )以院系为单位,教研室主任和院系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交到教务处张爱中老师收;另一份交质量监控中心。  

2  .提交“实习实训计划”等  在学校实训中心进行实习实训的实训计划、实训任务书或指导书等资料直接交到实训中心;在学校工厂等校办企业进行实习实训的将实训计划直接交到相关实训单位。  

上交方式为:纸质版于第一周周五(  2016年3月4日  )以院系为单位,教研室主任和院系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交到实训中心或相关实训单位。  

二、本学期校外实习申请资料  各教学院(系、部)对校外实践教学的安排要从严把关。确需安排校外实践教学时,要提前两周办理校外实习审批手续,提交  “  校外实习计划  ”  、  “  校外实习经费预算申请表  ”  ,并附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一式  2  份。  认真组织校外实践教学,确保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对实习经费预算要严格控制。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习班级、地点、时间、实习教学目标、实习内容、实习步骤、指导教师任务安排,并注明外出实践教学及外聘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的教学内容等。  

2016  年  2  月  29  日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