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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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含实训中心、矿用设备厂):

为全面掌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各教学单位在实际教学中的问题及需求,学校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6  年元月  15  日开展全校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方式  检查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6  年元月  15  (第  14-18  周)。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两种方式。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学校教务处与质量监控中心联合检查为辅。  

二、           主要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重点检查贯通培养项目实施及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一)  常规教学工作情况  1、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和实施情况。包括:  1  .  教学文件齐全度;  2  .  教学内容契合度;  3  .  教学进程匹配度;  4  .  实验室  /  实训室利用率;  5  .  调(停)课比例(因公,因私);  6  .  选修课开课率;  其中第  1  —第  4  项内容主要由各教学单位自查,第  5  和第  6  项内容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2、  实践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本学期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课程标准、任务书或计划书,实践教材或指导书是否符合要求;实践课程安排及落实情况;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资料、工件、作业布置批改及成绩记载情况;校内外实训基地使用情况记录及工作台账。实训中心和矿用设备厂需要提供承接的实习  /  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及实习实训使用情况记录等。  

(二)  教学研究与管理情况 1、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等。 2、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3、信息化教学大赛开展情况及进度等。  

三、           具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将以上自查原始材料(本学期第  1--18  周)集中、归类,备查。  

2、  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基础上,提交部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于  2016  年元月  15  日前送交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zhs@bgy.edu.cn  。  

本次教学检查既是本学期的一项常规性教学工作,又是对我校整体教学工作情况的基础性调研及改进。各教学单位(部)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自查,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各教学单位(部)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