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含实训中心、矿用设备厂):
为全面掌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各教学单位在实际教学中的问题及需求,学校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6 年元月 15 日开展全校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方式 检查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6 年元月 15 (第 14-18 周)。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两种方式。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学校教务处与质量监控中心联合检查为辅。
二、 主要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重点检查贯通培养项目实施及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一) 常规教学工作情况 1、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和实施情况。包括: 1 . 教学文件齐全度; 2 . 教学内容契合度; 3 . 教学进程匹配度; 4 . 实验室 / 实训室利用率; 5 . 调(停)课比例(因公,因私); 6 . 选修课开课率; 其中第 1 —第 4 项内容主要由各教学单位自查,第 5 和第 6 项内容由教务处负责统计。 2、 实践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本学期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课程标准、任务书或计划书,实践教材或指导书是否符合要求;实践课程安排及落实情况;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资料、工件、作业布置批改及成绩记载情况;校内外实训基地使用情况记录及工作台账。实训中心和矿用设备厂需要提供承接的实习 / 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及实习实训使用情况记录等。
(二) 教学研究与管理情况 1、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等。 2、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3、信息化教学大赛开展情况及进度等。
三、 具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将以上自查原始材料(本学期第 1--18 周)集中、归类,备查。
2、 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基础上,提交部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于 2016 年元月 15 日前送交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zhs@bgy.edu.cn 。
本次教学检查既是本学期的一项常规性教学工作,又是对我校整体教学工作情况的基础性调研及改进。各教学单位(部)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自查,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各教学单位(部)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