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9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性教学计划
对不需要修订教学计划的专业,请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计划核对教务系统中的数据,并对教务系统中出现的错误,按照教学计划修改。
对确需修改教学计划的专业,教研室主任提交修订依据及修订后的实施计划,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修改。
1. 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该学期教务系统中所有课程(含基础课程)数据的校对工作;
2. 2020年7月5日12:00之前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完成。
3. 数据录入工作待新教务系统上线后执行。
4. 联系人:赵海生;联系电话:18612509738,办公电话:51511070。
教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