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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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含实训中心、矿用设备厂):

为全面掌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各教学单位在实际教学中的问题及需求,学校决定于2016  年  4  月  26  日  —5  月  20  日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  教学检查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6  日  —5  月  20  日。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两种方式。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学校教务处与质量监控中心联合检查为辅。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情况  

1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和实施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表以及执行教学进度情况;任课教师教案情况。  

2  、实践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本学期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课程标准、任务书或计划书,实践教材或指导书是否符合要求;实践课程安排及落实情况;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资料、工件、作业布置批改及成绩记载情况;校内外实训基地使用情况记录及工作台账。  实训中心和矿用设备厂需要提供承接的实习  /  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及实习实训使用情况记录等。  

3  、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包括:顶岗实习安排、教师指导记录及二级学院(部)检查情况等。  

(二)教学研究与管理情况  

1  、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等。  

2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3  、学生技能大赛及信息化教学大赛开展情况及进度等。  

4  、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效率的具体举措等。  

三、具体要求  

1  、  2016  年  5  月  10  日前,各教学单位将以上自查原始材料(本学期第  1--9  周)集中、归类,备查。(注:若为电子教案,不需要打印。在电子教案文件夹名称上,注明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信息,统一由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2  、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组织进行抽查。  

3  、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基础上,提交部门教学情况分析总结报告(格式不限),于  5  月  31  日前送交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zhs@bgy.edu.cn  。  

本次教学期中检查既是本学期的一项常规性教学工作,又是对我校整体教学工作情况的基础性调研及改进。各教学单位(部)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自查,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各教学单位(部)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