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含实训中心、矿用设备厂):
为全面掌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各教学单位在实际教学中的问题及需求,学校决定于2016 年 4 月 26 日 —5 月 20 日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 教学检查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6 日 —5 月 20 日。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两种方式。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学校教务处与质量监控中心联合检查为辅。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情况
1 、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和实施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表以及执行教学进度情况;任课教师教案情况。
2 、实践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本学期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课程标准、任务书或计划书,实践教材或指导书是否符合要求;实践课程安排及落实情况;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报告、课程设计资料、工件、作业布置批改及成绩记载情况;校内外实训基地使用情况记录及工作台账。 实训中心和矿用设备厂需要提供承接的实习 / 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及实习实训使用情况记录等。
3 、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包括:顶岗实习安排、教师指导记录及二级学院(部)检查情况等。
(二)教学研究与管理情况
1 、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等。
2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3 、学生技能大赛及信息化教学大赛开展情况及进度等。
4 、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效率的具体举措等。
三、具体要求
1 、 2016 年 5 月 10 日前,各教学单位将以上自查原始材料(本学期第 1--9 周)集中、归类,备查。(注:若为电子教案,不需要打印。在电子教案文件夹名称上,注明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信息,统一由教学秘书存档,备查)。
2 、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组织进行抽查。
3 、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基础上,提交部门教学情况分析总结报告(格式不限),于 5 月 31 日前送交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 zhs@bgy.edu.cn 。
本次教学期中检查既是本学期的一项常规性教学工作,又是对我校整体教学工作情况的基础性调研及改进。各教学单位(部)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自查,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各教学单位(部)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6 年 4 月 25 日